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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新城又一都市商务复合体破土动工
作者:     来源:杭州日报
 
  6月26日上午,位于钱江新城望江路和钱江路交汇处的中豪・阳光国际广场举行奠基典礼,标志着钱江新城又一个大型都市商务复合体破土动工。

  中豪・阳光国际广场地处杭州钱江新城核心区块,紧邻城市沿江高端住宅区,距离地铁1、4号线换乘站点仅200米,具有先天的地段优势。项目北连钱江新城核心区,西北临钱江路,西南临望江东路,坐拥湖滨商圈、吴山商圈等主城区繁华配套。项目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由三幢国际5A写字楼、一幢四星级酒店和2万多平方米国际精品购物广场组成。

  作为杭州本土资深房企――中豪房产,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专业化、人性化”的精神和“城市运营商”的姿态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在立足杭州本土市场的同时,开发项目逐步拓展到了河北石家庄、重庆市、新疆乌鲁木齐等地,累计的开发总面积达到了150多万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中豪房产在商业和公建项目上涉猎颇多。陆续开发了中豪・凤起广场、中豪・湘座、中豪・五福天地商业中心以及与滨江房产合作开发的新城时代广场等项目。中豪房产相关负责人称,中豪・阳光国际广场是中豪房产继中豪五福天地商业中心后开发的第二个综合体项目。

  中豪控股集团董事长徐国耀对记者透露,10%留用地项目开发建设是中豪房地产品牌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延续。之前,中豪已经成功开发了中豪・湘座,并正在开发运作总建筑面积为30万平方米的中豪・五福天地商业中心。“在中豪新一轮的《五年战略规划》中,公司将10%留用地的开发,确立为中豪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留用地项目的建设档次和品位,充分发挥、挖掘、整合留用地项目的价值和资源,走出一条具有中豪特色的开发建设道路。”

  | 背景 |

  杭州规范留用地管理

  日前,由市国土资源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出让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经市政府批准正式出台。《补充意见》对留用地项目出让方式、公开出让程序、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杭州规范留用地管理再次在全国先行一步。

  其中,《补充意见》明确,留用地项目土地出让方式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行选择。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发的留用地项目,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不对外合作开发的书面承诺,并经所在镇(街道)、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凡“留用地货币化”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需合作开发的留用地项目用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项目所在村的具体情况提出合作开发的挂牌出让条件,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方联合开发的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占股份应不低于51%。项目建成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持有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含物业用房面积)51%的房产,且不得分割转让和销售;除国家和省、市有特殊规定外,合作方所持有的房产可以按照规划批建的最小产权单元分割转让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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