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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全员持证上岗
作者: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新闻网1月12日消息 从2006年第三季度开始,乌鲁木齐市将提高物业管理企业的准入门槛。学历不高、经验不足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将不得继续开办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人员必须全员持《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上岗。 

        1月10日,记者从市房产局物业监管处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全国将举行第一批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乌鲁木齐市具有资格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必须参加此次考试,并拿上物业管理师资格证,否则他所在企业将无法继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物业从业人员达18000多人。市房产局物业监管处处长王玉良说:“国家有关规定是2005年年底开始施行的,但考试得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不是每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都可以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达不到条件的,名都不能报。达到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按照国家《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规定,自治区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名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市民与其专业、学历、经验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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